石家庄回迁房安置转移登记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
2、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到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个人购买回迁安置房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通过选择EMS快递寄送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受理地点
建国路与西里街交口西南角不动产登记综合大厅二层
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不动产登记新华大厅二层
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不动产登记裕华大厅二层
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北不动产登记桥西大厅二层
北二环东路78号天洲国际不动产登记长安大厅二层
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登记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5、房产分户图2张;
6、完税凭证。
说明事项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其他材料均应提交原件。
3、委托代理的,出具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城中村改造房屋办理时提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出具函、回迁居民安置明细表。
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单件);15个工作日(大宗件)。
登记办理流程
一般流程:申请→受理(需现场勘察的,应实地查看)→审核→登簿→缴费→发证;
EMS快递服务流程:申请→受理→缴费→审核→登簿→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