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不动产更正登记办理指南
一、受理地点
建国路与西里街交口西南角不动产登记综合大厅二层(含纯土地)
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不动产登记新华大厅二层
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不动产登记裕华大厅二层
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北不动产登记桥西大厅二层
北二环东路78号天洲国际不动产登记长安大厅二层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不动产更正登记申请。
2、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到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三、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登记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5、结婚证(核实原件)、共有协议书;
6、房产分户图2张(同一权利人独幢的建筑宗地图2张)。
四、说明事项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纯土地转移登记的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大厅办理。
3、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其他材料均应提交原件。
4、委托代理的,出具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收费;向一人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依申请的更正登记即时办结除外)
八、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需要现场勘查的,应实地查看)→审核→登簿→缴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