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晋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材料及地点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城内实际居住;
2、2017年全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225元(月均3602元/月•人),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需提交原件份数 | 需提交复印件份数 | 材料要求 | 是否必须 |
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 是 |
户籍(居住)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主页及户口页。 | 否 |
婚姻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 是 |
收入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提出申请前连续12个月的工资流水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条。 | 是 |
在职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 是 |
新就业职工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 是 |
住房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租房合同以及同住、借住证明。 | 是 |
申请地点:
办公地址: 晋州市健康路36号便民服务中心对过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
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 0311-84333982
监督投诉电话 0311-84322530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工作日):10
法定期限(工作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