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石家庄“多证合一”实施时间、人群及范围
石家庄“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时间
从今年9月15日起,石家庄市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将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
方案内容:实现“二十二证合一”
方案在我市企业“八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四证合一”的基础上,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核发一照”,将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道路运输普通货运分公司设立备案、道路货运代理(代办)经营备案、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企业技改投资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粮食收购许可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设立、变更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旅行社设立许可共14项涉企证照纳入“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市场主体“二十二证合一”,由行政审批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方案针对人群及实施范围
石家庄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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