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申报新建、改造病房床位价格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新建、改造病房在完工使用前60个工作日内申报。
二、办理材料
1、核定服务价格的请示;
2、新建、改造病房的立项审批文件;
3、新建、改造病房床位布置图;
4、新建、改造病房的财务决算报告;
5、新建、改造病房床位价格的成本核算资料;
6、其他有关资料。
三、办理流程
按管理权限经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服务价格。
四、办理地址:
石家庄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1号楼730室。
联系电话:(0311)86688981/86689419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10月1日-5月30日)
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