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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新区办理再生育指南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由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在生育的;

  2、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子女的户口页、户口首页,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2、再婚夫妻需要再婚一方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须有民政局盖章);

  3、夫妻双方单位(国企、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信;

  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5、夫妻小二寸合影一张;

  6、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

  (注:审批表填写事项

  1、无工作单位的要填写户籍地村(居)委会,并注明村(居)民。

  2、备注一栏填写手机号

  3、申请生育理由参照范本填写

  4、双方单位必须填写经办人、主管领导、联系电话)。

  注意:《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请在www.hbhro.com网址下载,一定要正反面打印到一张A4纸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审核材料;

  3、录入系统;

  4、上传证件证材;

  5、上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郄马镇计生办

  办理地点:郄马镇卫生院计生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1)85483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