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办理再生育指南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由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在生育的;
2、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子女的户口页、户口首页,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2、再婚夫妻需要再婚一方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须有民政局盖章);
3、夫妻双方单位(国企、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信;
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5、夫妻小二寸合影一张;
6、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
(注:审批表填写事项:
1、无工作单位的要填写户籍地村(居)委会,并注明村(居)民。
2、备注一栏填写手机号
3、申请生育理由参照范本填写
4、双方单位必须填写经办人、主管领导、联系电话)。
注意:《再生育子女诚信申请审批表》请在www.hbhro.com网址下载,一定要正反面打印到一张A4纸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审核材料;
3、录入系统;
4、上传证件证材;
5、上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郄马镇计生办
办理地点:郄马镇卫生院计生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1)85483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