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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石街道公租房申请受理时间

  新石街道公租房受理时间

  自2017年7月起,我新石街道公租房受理时间调整为每月1-10日(节假日除外),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上班时间:9:00-12:00 13:00-17:00(9月至次年5月);9:00-12:00 14:00-18:00(6月至8月)

  保障房申请表上的【申请人联系方式】要求统一写归属地为石家庄市的联系方式,如填写的联系方式为外地手机,不再另行通知,直接视为自动放弃,谢谢配合!

  注意:

  1、公租房申请表格一律由申请人本人到户籍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格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允许涂改。

  2、申请人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留存,所有资料均用A4纸,并且不得涂改。凡涉及有年限限制条件的,均以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

  3、除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可授权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外,其余均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4、保障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保证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经核实,对未如实申报的,取消保障资格,计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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