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怎样补领离婚证
一、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
2.该离婚登记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该关系;
4.离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4.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三、办理程序:
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审查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离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补发
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