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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产假新规定(2016)

  自从2016年实行二孩生育政策后,现行生育二孩规定,不享受晚育假,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基础性的98天。接下来就详细介绍2016年生育二孩产假方面的规定。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

  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

  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更不是独生子女,因此,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基础性的98天。

  到底会不会延长产假,或者让“二孩”妈妈也享受晚育假,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