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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赵县公共保障房申请材料

  公共保障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申请公共保障房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二、户籍(居住)证明:户籍在县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县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县区居住证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情况证明。

  四、收入证明:户籍在县区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五、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的社会劳动保险缴存记录证明或由代缴单位提供的代缴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七、特殊证件证明: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在县区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件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实,复印件留存。

  温馨提示: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申请流程指南,可在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石门网”微信公众号,回复“9”即可查看石家庄各区公共保障房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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