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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井陉县人才绿卡申请条件

  井陉县人才绿卡服务对象为井陉县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县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

  ㈠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

  ㈢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服务对象中的第一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井陉县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不再发放井陉县人才绿卡。

  符合申领范围中一、二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井陉县人才绿卡。申报人登录井陉县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

  县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请信息后,认真逐项核对申报人信息,并及时反馈预审意见。

  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井陉县人才绿卡申请表》,按照程序报送县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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