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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零门槛落户政策出台 取消城区、城镇落户限制

  2019年3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迁入条件限制,在石家庄市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群众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一并随迁。

  这一政策的实行,真正实现了“零门槛”落户,形成了我国公民在石家庄市城区、城镇落户“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办理地点: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办理材料: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

  为全面落实省、市“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将全市公安户籍窗口推行六天工作制落实到位,石家庄市公安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积极研究谋划落实,通过实行户籍民警A、B岗轮班制、广泛开展便民措施宣传、加强新增户籍民警岗前教育培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将户籍窗口六天工作制全面落实到位,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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