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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 凭身份证户口簿即可迁入

  2019年3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迁入条件限制,在石家庄市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群众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一并随迁。

  这一政策的实行,真正实现了“零门槛”落户,形成了我国公民在石家庄市城区、城镇落户“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国家发改委:放开放宽 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2019年2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正式公布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指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其实早在2015年,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就《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最轻松"落户政策,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及相关经济社会配套改革,力争2020年实现石市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省、市“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全市公安户籍窗口将推行六天工作制落实到位,石家庄市公安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积极研究谋划落实,通过实行户籍民警A、B岗轮班制、广泛开展便民措施宣传、加强新增户籍民警岗前教育培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将户籍窗口六天工作制全面落实到位,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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