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要求

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要求

  填写要求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 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 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姓名、性别、籍贯等相关情况,

  (1)按《居民身份证》一律用汉文填写。

  (2)按婚育证明材料的汉文译音、译文一律用汉文填写。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加盖发证机关的公章(公章应当压相片。

  》》》》》相关信息《《《《《

  

  

  

  

  

  

  》》》》》石家庄石门网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石家庄石家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补办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石门网【】指南。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