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补换领检验合格标志指南
一、办理条件
需要补办、换领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4、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5、单位补领检验合格标志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6、须提供该机动车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牌证窗口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四、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理地点:石家庄车管所地址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