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我公司员工2020年1月9日发生工伤,已经在社保局和人社局备案, 我公司员工2020年1月9日发生工伤,已经在社保局和人社局备案,目前员工已出院,由于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员工不能出门办理出院手续,为了不影响工伤认定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延期? 回复:您好:已和相关部门沟通,请让单位负责工伤人员和所属区人社局工伤科人员联系,疫情期间可以适当延长。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