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你好,我想了解下,关于疫情期间2月3日-9日公司要求在家正常值班
你好,我想了解下,关于疫情期间2月3日-9日公司要求在家正常值班,这个情况公司是否需要支付200%的日工资或者给予补休的情况呢?公司表示这个属于正常上班,不予补休,以上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呢?回复:您好:疫情期间,公司应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在国家要求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其他事宜可咨询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联系电话:0311-8668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