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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外地人落户方式汇总(条件+材料)

  最新消息:石家庄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实现“零门槛”落户!

  2019年3月1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稳定住所、稳定就业”迁入条件限制,在石家庄市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群众仅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镇,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一并随迁。

  这一政策的实行,真正实现了“零门槛”落户,形成了我国公民在石家庄市城区、城镇落户“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

  外地户籍迁入落户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城镇

  具有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投靠,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等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我市市区及城镇。

  一般人才落户

  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或中专、中技类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办理落户。

  高层次人才落户

  在我市就业的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急需特殊人才及持有市政府颁发的“人才绿卡”人员,自愿户口迁入我市的,可申请本人及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办理落户。

  各类人才迁入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入落户。

  2、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学生迁入落户。

  3、与各级人才市场签订代理协议,由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可落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重点群体人员举家户口迁移

  居住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农业转移人员举家迁移户口的,户主申请即可办理落户。

  重点群体新生代农民工落户

  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就业、居住的,可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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