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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标准

  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标准(2014年8月1日执行)

  收费项目: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服务内容: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收费标准: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

  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

  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

  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

  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备注: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收费项目: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服务内容:通过柜台将对公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收费标准: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

  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备注:转账范围包括向其他银行的本单位、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进行资金转移

  收费项目: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服务内容:将个人客户现金汇入异地本行账户或汇入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收费标准: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收费项目: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

  服务内容:通过异地本行柜台为本行个人客户办理取现业务(不含信用卡)

  收费标准:每笔不超过取现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收费项目:支票手续费

  服务内容: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业务

  收费标准:每笔不超过1元

  收费项目:支票挂失费

  服务内容: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收费标准: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收费项目:支票工本费

  服务内容: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支票凭证

  收费标准:每份0.4元

  收费项目:本票手续费

  服务内容: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业务

  收费标准:每笔不超过1元

  收费项目:本票挂失费

  服务内容: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挂失

  收费标准: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收费项目:本票工本费

  服务内容: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本票凭证

  收费标准:每份0.48元

  收费项目:银行汇票手续费

  服务内容: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业务

  收费标准:每笔不超过1元

  收费项目:银行汇票挂失费

  服务内容: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挂失

  收费标准: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收费项目:银行汇票工本费

  服务内容: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银行汇票凭证

  收费标准:每份0.48元

  注:1.商业银行办理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和个人现金汇款业务,汇款金额应不迟于2个工作日内到账(商业银行因不可控制的外部原因或存在技术条件制约导致资金不能到账或延迟到账、客户与商业银行有特别约定等情况除外)。若银行客户要求实时到账,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但每笔最高收费标准不变。

  2.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3.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4.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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