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个亲戚胡某在工地干活时受伤,工地上出了一部分费用后,借故不出了 一个亲戚胡某在工地干活时受伤,工地上出了一部分费用后,借故不出了。胡某是经村里人王某介绍到工地干活,工资由工地上发给王某,然后王某转发给胡某,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胡某想进行工伤认定,想问一下,能不能在这个申请中一并申请劳动关系认定?谢谢 回复:您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