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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您好,本次石家庄疫情,因公集中隔离,单位如果克扣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您好,本次石家庄疫情,因公集中隔离,单位如果克扣员工工资是否合法合理?谢谢。
回复:您好:疫情期间,因公集中隔离,单位克扣员工工资不合理。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石人社字〔2021〕2号)文件精神,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企业停工、停产或劳动者不能按期返岗的情况,劳动者工资应按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根据《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但对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