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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大学生异地住院医疗费报销(条件+地点+材料)

  申请对象

  正常参保大学生

  申请条件

  大学生因休学、寒暑假及法定假期、教学实习期在非参保地住院就医(医院应是所在地医保协议医疗机构)。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表》,并加盖相关证章;

  2、住院收据原件;

  3、住院医疗费明细原件;

  4、诊断证明书原件;

  5、加盖就诊医院病历复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在诊治终结后六个月内向所在高校报送办理材料;

  2.高校初审材料,填写《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送医疗审核科。

  3.医疗审核科审核,报送主管主任审批。

  4.通过审核的,给予报销,次月将核准报销的医疗费拨付至申报人经医保中心申请开户的河北银行账户。

  5.未通过审核的,次月告知不予报销的原因。

  办理时限

  每月1-10日工作日

  受理单位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医审大厅

  联系电话:8386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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