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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乡居民转院申报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对象

  正常参保城乡居民

  申请条件

  申报人因当地医院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往省外就医(限定在三级医保协议医疗机构)

  申请材料

  1、市区经三级医院主管医师(县由参保地经办机构规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填写、医保科审核盖章、主管院长签署意见的《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审核表》;身份证或社保卡的复印件。

  2、病历资料。

  办理流程

  1、经办人向医保经办机构医疗审核科报送《转院审核表》材料;

  2、医疗审核科审核材料,报送主管主任审批,办理转院并备案登记;3、未通过审核的,返还材料,一次性告知不准予转院的原因。

  办理时限

  工作日随时办理。

  受理单位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医审大厅

  联系电话:8386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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