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您好,请问石家庄高校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政策有变动吗?是否需要缴纳
您好,请问石家庄高校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政策有变动吗?是否需要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回复:您好,根据《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石人才(2023)3号文件规定:第二章 申领对象及条件 申领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下列高校毕业生:(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二)硕士学位研究生;(三)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领条件(一)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一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首月在毕业2年内)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二)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初次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第四章 申领程序 企业申报 企业可于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初次自主创业人员可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1日至20日。企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的学历凭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初次自主创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的学历凭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6个月正常经营流水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3年5月18日(含)前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作的,按《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石人社发〔2022〕6号)文件中的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规定执行。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领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具体可咨询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