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哪些人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石家庄哪些人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
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的人员有:
1、职工医保患慢性病人员
2、城乡居民医保患慢性病人员
3、在职公务员患慢性病人员
认定为慢性病可享受哪些待遇?
1.职工医保: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80%。
报销限额:根据病种2000元或3000元,有多种慢性病累计限额5000元。
2.城乡居民: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60%。
报销限额:年度限额800~1500元。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3.在职公务员: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90%。
报销限额:每年每人10000元。
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待遇
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如下:
1.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1000元;
2.风心病1000元;
3.肺心病1000元;
4.心绞痛800元;
5.心肌梗塞1000元;
6.各种慢性心力衰竭1000元;
7.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1000元;
8.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1000元;
9.肝硬化1500元;
10.慢性肾炎800元;
11.肾病综合征800元;
12.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1500元;
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800元;
14.系统性红斑狼疮1500元;
15.癫痫1000元;
16.精神障碍1500元;
17.活动性肺结核1000元;
18.帕金森氏病1000元;
19.重症肌无力1000元;
20.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1500元。
注: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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