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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哪些人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石家庄哪些人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

  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的人员有:

  1、职工医保患慢性病人员

  2、城乡居民医保患慢性病人员

  3、在职公务员患慢性病人员

  认定为慢性病可享受哪些待遇?

  1.职工医保: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80%。

  报销限额:根据病种2000元或3000元,有多种慢性病累计限额5000元。

  2.城乡居民: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60%。

  报销限额:年度限额800~1500元。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3.在职公务员:

  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90%。

  报销限额:每年每人10000元。

  慢性病病种范围及待遇

  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如下:

  1.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1000元;

  2.风心病1000元;

  3.肺心病1000元;

  4.心绞痛800元;

  5.心肌梗塞1000元;

  6.各种慢性心力衰竭1000元;

  7.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1000元;

  8.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1000元;

  9.肝硬化1500元;

  10.慢性肾炎800元;

  11.肾病综合征800元;

  12.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1500元;

  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800元;

  14.系统性红斑狼疮1500元;

  15.癫痫1000元;

  16.精神障碍1500元;

  17.活动性肺结核1000元;

  18.帕金森氏病1000元;

  19.重症肌无力1000元;

  20.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1500元。

  注: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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