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缴纳标准
2018石家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缴纳标准
由于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时是以自然年度为缴费年度进行计算的,因此,参保人员的缴费记载也按自然年度进行记载。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起,石家庄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已开始按照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人员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能再跨年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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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以前年度已按灵活就业缴费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农商银行卡或现金,直接到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各网点缴费。缴费后无需返回社保局。
2.首次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需先到社会保险局参保登记,再到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社)缴费。
3.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及时缴费,跨年中断不能补交。缴费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0日。
社保局咨询电话:83282350,83257131
地税局咨询电话:83222836
农商行咨询电话:83226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