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招聘指南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四、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合同制
福利待遇:实发工资2900-34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五、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0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
5.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点击查看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招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有关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本方案实施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 6736222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095722 0311-8981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