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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消费券领取了如何核销?

  核销要求:

  领取“200元大宗消费券”后,在裕华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消费,单笔满2000元可核销一张200元消费券;

  领取“500元大宗消费券”后,在裕华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等企业消费,单笔满5000元可核销一张500元消费券;

  活动期间(9月27日至10月31日)单用户在两期活动中仅限参与一次,可领取两种大宗类消费券的其中一张,消费券领取后3天内有效(含领取当天,且有效期不超过10月31日),过期消费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已领取但已过期的消费者不得再次领取消费券,所有活动门店共享活动名额。仅限实名注册用户并绑定同名银行卡参加,预付费卡不可参与活动,自助收银机不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