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晋州关于社会保险享受待遇人员认证时间及方法的公告
社会保险享受待遇人员认证范围及认证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为认证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
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分别为认证年度1月1日至4月30日和7月1日至10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分别为认证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和9月1日至9月30日。
社会保险享受待遇人员认证范围及认证时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为认证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
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分别为认证年度1月1日至4月30日和7月1日至10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自助认证期分别为认证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和9月1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