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关于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考试及登统 (一)考试 中考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在省、市招委会统一领导下,本着“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各县(市、区)招办具体负责考试的实施。 (二)阅卷 阅卷工作在省、市招委会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科所分工实施、负责。按照“公平、规范、科学”的基本原则,我市中考文化科目继续实行网上阅卷。中考各学科都严格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确保阅卷尺度一致。阅卷采取多评、复评等措施,保证阅卷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成绩查询 登统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在初中学校查询成绩,也可以登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jzjyksxx.com.cn),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号查询。 (四)分数复核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分数复核,复核范围仅限主观题部分。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原初中学校填写《分数复核申请表》,经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交所属县(市、区)招办。考生的分数复核工作由市教科所组织评卷专家按照评卷细则完成,结果由各县(市)区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招生计划 市属及主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市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省(部)属及外地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下达。面向全市招生的市属及主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可在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以及《石家庄市2021年中考招生简章》中查询,各县(市、区)所属学校(县域)的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凡未在公布计划之列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 三、招生管理 (一)职责划分:主城区(含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普通高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采取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及其它县(市、区)所辖的高中阶段学校(县域)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民办普通高中凡招收石家庄市生源的,根据市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招生、录取、审批工作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进行。 (二)分数线划定:主城区(含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划定;主城区以外17个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自行划定,经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考试院。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县(市)属学校(含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矿区区属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主城区区属学校(含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市直属学校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驻县市属学校除外),驻县市直属高中(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在主城区以外17个县(市、区)范围内招生。空军青少年航空班在全省范围内招生。 新老城区招生一体化试点学校:主城区5所直属高中(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在不减少主城区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对新三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初中毕业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由新三区统筹使用。同时,为缓解主城区普通高中入学压力,从驻县市直属高中(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中,调剂相应招生指标,允许主城区初中毕业生报考。 2021年经市教育局审批的特殊班级录取名单以及考生、家长签字盖章的纸介质材料,由招生学校按要求报市教育考试院。 五、普通高中录取 (一)录取原则和依据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以学生中考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多元结构评价招生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段录取。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如考生有两个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按照排序只投最前面的一个志愿。 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在高中录取时的要求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2.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1)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总成绩610分);(2)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各区招办报名的社会考生不进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二)志愿填报 1.填报方式 主城区所有考生、其他县(市、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含报考新老城区一体化试点学校的考生)、3+4本科、五年制、3+2高职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考生,以远程网方式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访问市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sjzjyksxx.com.cn,按照网页提示进入中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各县(市、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打印《石家庄市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确认单》,交由考生本人和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他人不得代签。确认单由各县(市、区)招办妥善保存至当年年底。 在填报志愿期间,各县(市、区)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为考生提供网报环境,并做好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避免考生因不能上网或不会操作而未能按时填报志愿的情况发生。 2.批次设置 中考招生工作共设五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3+4本科学校、河北师范大学(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 此批次招生的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以及依托此类公办学校成立的民办学校。此类学校中的特殊班级,艺术、体育类特长生、专业班分别设有招生代码,供考生选报。 第二批:非省级示范性高中 此批招生的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普通民办学校。此类学校中的艺术、体育类特长生、专业班分别设有招生代码,供考生选报。 第三批:五年制、3+2高职学校 第四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3.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置两个学校志愿(只能选报其中一个)。 第一批:设置一个分配生志愿;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考生须有相应专业成绩且不得跨类填报);主城区市直属高中对新三区单列计划志愿;驻县市直属高中对主城区单列计划志愿;四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以及部分民办普通高中里自主选择填报四个志愿)。 第二批:设置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四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普通民办高中里自主选择填报四个志愿)。 第三批:设置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两个专业志愿。 第四批:设置一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两个专业志愿。 (三)录取办法 1.分段进行 录取工作按照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顺序分段进行。 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的总体情况,规划出各学校的统招生投档分数线,然后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分配生、特长生、新三区报考主城区5所市直属高中单列计划、主城区报考驻县4所市直属高中单列计划、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特长生或专业班录取办法同第一批,另外四个志愿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第三批、第四批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如果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投档比例超出1:1,首先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2.分配生录取办法 主城区共有2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具体学校见《石家庄市2021年中考招生简章》或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录取办法为: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未完成的剩余指标将转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进行第二次统一录取。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录取信息通知到各县(市、区)招办,各初中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主城区以外17个县(市、区)共有4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所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未完成的剩余指标将转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进行第二次统一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分配生资格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⑶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3.民办普通高中凡招收石家庄市生源的,考生一律要填报志愿,参加同批普通高中的录取。其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4.专业班和特长生录取办法 高中学校招收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的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组织的中考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为唯一标准)。高中学校招收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的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主城区市直属高中对新三区单列计划和驻县市直属高中对主城区单列计划录取办法 主城区5所市直属高中录取新三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该高中学校一统线下50分,再依照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驻县4所市直属高中录取主城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四所高中学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依照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往低分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报考“3+4”本科和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是本省户籍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 报考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 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登录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jzjyksxx.com.cn)进入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三)录取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3+4”本科、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分数由以下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以及优惠分数,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内。 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批录取和集中录取两个批次进行。 1.提前批录取。原则上在高中录取前进行。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录取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1〕8号)文件要求执行。 2.集中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分别办理五年一贯制、“3+2”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备案手续(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参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2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02〕5 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1〕1 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各招生学校不得把当年参加中考考生列入自主招生范围。 (五)面向本市招收普通中专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医药卫生类除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凡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当年不在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将被取消该校下一年度在我市列招生计划的资格。 七、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单位、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向考生、向社会进行宣传解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招生管理,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查、流程清晰,切实推进阳光招生和规范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