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智慧泊车过夜收费标准
将按照市物价局制定的原收费标准(市价〔2003〕72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类别 | 车型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标准 | ||
白天 | 夜间 | |||||
元/2小时以内 | 元/2小时以上 | 元/辆次 | ||||
占道、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车站、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 | 小型 | 客运15座以内,货车4吨以内 | 辆.时.次 | 2 | 4 | 5 |
大型 | 客运16座以上,货车4.1吨以上 | 辆.时.次 | 3 | 6 | 8 | |
二、三轮 摩托车 | 50型(包括50型)以上 | 辆.时.次 | 1 | 2 | 3 | |
备注:
1、时间:白天时段8:00-22:00点;夜间时段22:00-次日早8:00。
2、昼夜停车晚于22:00的收费标准可累积。
3、凡在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不含机场停车)、非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4、投诉热线:市政府热线电话:12345;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交管局举报电话:85858850;市治堵办热线:8916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