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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石家庄保障房摇号配租

2020年6月18日上午,石家庄市区2020年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在市人民会堂举行。经过公开摇号,所有房源全部分配到户,2569户家庭喜获新居。分配结果将于6月19日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各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欢迎监督。

  本次共分配房源26个小区2569套,其中新配建小区8个共1039套,腾空清退的空置房源18个小区1530套。分配对象为市内四区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本次分配房源分为三类户型,其中: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面向全体保障家庭配租;60(含)-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面向保障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80平方米(含)以上的为C类户型,面向保障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配租,进一步优化保障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为确保分配公平公正,特别邀请了省会新闻媒体、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申请家庭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并聘请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对配租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配租环节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全部房源按照各区在各个小区申报的比例分配到区。

  第二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结合个人填报的意向依次将保障房房源分批次摇号分配到户。本次摇号分配按照申请家庭保障类型的不同依次进行,各类型中分为“优先批”、“轮候批”和“普通批”三个批次,在各区摇号中一次分配完毕。 截止到本次配租结束,市区已分配保障房将达到72个小区,51922套,近280万平方米,累计改善17万余人住房条件。

  入住办理须知

  公示期结束后,配租成功的家庭择期办理入住手续。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配租或退房的家庭,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

  特别提醒  

  1、本次配租成功的申请家庭,如放弃所配租公共保障房或不按期办理入住的,两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

  2、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4、我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租金缴纳

  公共保障房租金缴纳采用差额缴纳的方式,即承租人按照其承租房屋的市场租金核减政府补贴后的差额部分缴纳租金。政府补贴标准分为3个档次:

  A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80%补贴;

  B类:收入在低保标准和0.8倍可支配收入之间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30%补贴。配租房屋面积小于家庭应保障面积的,按照实际配租面积核算租金。

  C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租住面积30%补贴。租住保障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

  关于保障住费用:

  保障房切莫单图面积大,面积大面临的是房租也要贵很多,例如你摇号后中签悦城北区90㎡公租房一套,那么每个月的费用就是14*90*(1-0.3)=882/月,物业费用是1.2*90=108(物业费没有补助),那每个月的费用就是882+108=990元,加上水电,网费,燃气费,每个月一千多元,一个季度是三千多元,冬天还有取暖费(取暖费这一块国家是没有补助的哦)所以考虑户型面积的同时,费用也是值得考虑的一个因素。

  温馨提示

  1、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有专门受理窗口,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谨防上当受骗!

  2、入住保障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保障房使用规定,保障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

  3、我市公共保障房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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