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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就医的;

  (五)服刑期间的;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避孕药品及用具费用。

  4.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

  5.出国以及赴港、澳、台探亲、考察、进修、讲学、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住院期间加收的一切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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