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居民免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对于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的,仍按原工本费价格收取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收费标准
项 目 | 单 位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依据 | |
插页式户口簿和集体户口簿单页 |
每页 |
0.5 |
冀价行费函字(1999)第5号 | |
装订式户口簿内芯 | ||||
微 机 打 印 |
每本 |
5.5 | ||
集体户口簿外皮 | 每本 | 5 | ||
插页式居民户口簿外皮 | 每本 | 3.5 | ||
装订式居民户口簿外皮 | 每本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