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初、中级工技能等级考核考评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初、中级工技能等级考核考评

  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初、中级工技能等级考核考评

  管辖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政策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度正式下发通知为准)。

  申报条件:(一)转正定级及初次确定技能等级的考核

  1、新招收的学徒工学徒期满后,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9年及其以下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10年至19年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4、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在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5年及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1)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过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绩并获取县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5、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1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考核。

  (1)在市级及其以上行业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4)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或经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人。

  (二)正常晋升中级工技能等级的考核

  1、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年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升级考核。

  2、现技术等级为初级工,虽然工作年限9年以下,但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中级工的升级考核。

  (1)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过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取县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4)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高中)毕业或经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合格证书的工人。

  申报材料:初级工、中级工:报名时填写《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附表4)一式两份;本人书面申请;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相片四张(贴在《个人申报材料目录表》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申报中级工及市直单位初级工,统一到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具体报名地点另行通知。县(市)、区的初级工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并将报名结果一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参加申报的工人,本人需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及报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办结时限:技能考试、理论考试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合格人员技能等级证书

  承办部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承 办 人:刘晓刚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考核考评

  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519房间

  联系电话:86689143

  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冀价行费字【1998】65号和冀价行费字【2000】第40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报名费5元,试卷费15元;教材费按定价自愿订购;考核费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收取。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