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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新华区保障房申请指南(公租房+廉租房)

  石家庄新华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申请人在市区居住,且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请人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单身申请人需满法定结婚年龄;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单身申请人需满法定结婚年龄。

  办理地点

  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10:00-12:00 下午: 13:00-17:00

  受理期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8695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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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新华区廉租房申请

  1、申请人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办理地点:住房和城区建设局窗口

  办理部门:户籍所属社区(居委会)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10:00-12:00 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86952339

  监督电话:8695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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