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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回迁房安置转移登记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

  2、登记机构受理、审核、登簿后,申请人到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个人购买回迁安置房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通过选择EMS快递寄送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

  受理地点

  建国路与西里街交口西南角不动产登记综合大厅二层

  中华北大街19号石房大厦不动产登记新华大厅二层

  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不动产登记裕华大厅二层

  红旗大街与槐安路交口西行100米路北不动产登记桥西大厅二层

  北二环东路78号天洲国际不动产登记长安大厅二层

  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登记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5、房产分户图2张;

  6、完税凭证。

  说明事项

  1、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其他材料均应提交原件。

  3、委托代理的,出具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城中村改造房屋办理时提交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出具函、回迁居民安置明细表。

  收费依据及标准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单件);15个工作日(大宗件)。

  登记办理流程

  一般流程:申请→受理(需现场勘察的,应实地查看)→审核→登簿→缴费→发证;

  EMS快递服务流程:申请→受理→缴费→审核→登簿→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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