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拆迁安置登记办理材料、费用及时限
一、办理程序
1、一般流程
2、EMS流程(最多跑一次流程)
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受理时在窗口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3、买方户口簿;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和补充协议;
6、买方结婚证或离婚证(能证明家庭婚姻状况的材料);
7、购房发票;
8、税务机关所要求填写的相关资料(在咨询台领取填写增量房纳税申报审核表,需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
9、房产分户图2张。
备注:税务人员负责将完税凭证内部递交登记人员存档。
三、收费标准
房产交易不收费;
税费按税率表收取;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每增加一个共有人,工本费10元。
四、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