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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平山县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具有本县县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城内实际居住;

  2、2017年全县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087元(月均2174元/月•人),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县居住证,且在县城内实际居住;

  2、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毕业时间按第一学历毕业证为准;

  3、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申请人在平山县缴纳养老保险;

  三、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平山县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且在县城内实际居住;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办理地点:平山县冶河东路119号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交通指引:平山县冶河东路119号,乘坐1/2/3路公交车教育局站下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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