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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长安区地址证明信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辖区内需出具地址证明信的市证房

  二、办理材料

  1、所属居委会证明信

  2、所属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证明信(1份,地名办留存)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地名办留存)

  三、办理流程

  1、携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居委会开具地址证明

  2、再到所属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审核盖章

  3、最后到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开具地址证明信。

  四、受理部门:长安区民政局 区划地名办公室

  办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民政局 区划地名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599608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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