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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保障房申请常见问答

  保障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保障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

  保障房——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公租房——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自2012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开始实行“两房并轨、租售并举”,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整合统称为公共保障房

  公租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1、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

  2、收入限制标准不同。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3、交纳的租金不同。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4、补贴不同。廉租房保障面积内补贴租金90—100%,公租房补贴30%

  石家庄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答:符合相关政策即可长时间居住。

  石家庄公租房可以购买吗?购买价格是多少?购买方式有哪些?

  不可以,石家庄公租房只租不售也不得交易,不涉及任何第三方代办的服务。

  公共保障房出售价格由石家庄市财政评审中心确定。购买的公共保障房为有限产权,权属证书上注明“保障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行为。

  购买时可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停止缴纳租金,分期付款的按未付款面积继续缴纳租金,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制定。

  一、符合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答:1.市区户籍申请人在市区满1年以上,且在市区实际居住的。

  2.市区户籍单身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新就业和外来务的须满18周岁;离异均满2年以上的。

  3.户籍在城中村的男性不得申请;女性则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不享受本村分房待遇证明的。

  4.新就业职工第一学历毕业证不超过5年的。

  5.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有本市区居住证且在市区实际居住的。

  6.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区缴纳养老保险的。

  7.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含备案合同房产的);申请家庭在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以下的、1人户在30㎡以下的。

  8.单身申请人的父母在本市房产数量小于子女数的。

  9.申请家庭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的。

  10.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744元/月的;市户籍申请家庭成员正式退休的不核算收入。

  11.申请家庭有注册公司企业的,要核算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744元/月的。

  12.上级住建部门规定不得申请的。

  二、本市区户籍和外来户籍的区分?

  答:1.本市区户籍:指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等5区的户籍。

  2.外来户籍:指除本市区以外的户籍(含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矿区等4区)。

  三、申请人到哪里去申请?

  答:1.本市区户籍的,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去咨询和申请。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去咨询和申请。

  四、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明?

  答: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在校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工资条、劳动合同、毕业证明、养老保险证明、租房备案、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经营证明、完税证明、诚信承诺书、退休证、居住证、死亡证明、军人退役证、人才绿卡、诚信证明、照片等其他必要的材料。

  五、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答:咨询派出所。居住证日期须满6个月以上。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矿区的户籍不用办理居住证,但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含主页)。

  六、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

  答:咨询社保局。新就业的有社保即可且不得中断;外来务工的社保须连续满6个月以上且不得中断。

  七、一年分配几次房源,位置在哪里?房源租金是多少?

  答:房源分配和房源位置,由市政府规定,具体情况咨询市保障房中心。租金根据房源位置由市政府规定,有6-16元/㎡不等,政府优惠30%。

  八、已配租的房源可以放弃吗?

  答:可以放弃,但2年以后符合条件的才可以继续申请。

  九、已配租的房源可以购买吗?

  答:房源是否可以购房由市政府规定,目前没有相关文件,具体请咨询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十、已配租的房源可以调换吗?

  答:可以调换,具体请咨询市保障房管理中心或所住小区的保障房管理中心。

  十一、什么情况记计入诚信黑名单?

  答:1.申请人有转租转借行为的;

  2.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变化情况未如实申报的;

  3.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二、上级举报、监督、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新华区86952339 裕华区86578228 桥西区83050274

  长安区86252934 高新区85095016 市保障房87046141、87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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