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石家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指南

石家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指南

  一、申请条件

  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所有权转移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

  1.受理:转移登记一科石房大厦二楼3-12号窗口受理人员,电话:8787728766666——审核结果: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材料

  2.审核:转移登记一科复审人员——作出审批意见

  审批时限:个人:1个工作日

  单位:10个工作日(成批件和疑难件除外)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按件收取,每件550元。新建房产转移登记费暂停收取。

  交易手续费:①存量房: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5元/平方米。

  ②新建商品房:住宅暂停收取;非住宅2.5元/平方米。

  办理地址:石家庄房屋登记交易中心 转移登记一科 87877287

  办理时间:6月-9月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14:30-17:30

  其他月份: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13:30-17:30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