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指南
一、申请条件
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所有权转移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
1.受理:转移登记一科石房大厦二楼3-12号窗口受理人员,电话:8787728766666——审核结果: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材料
2.审核:转移登记一科复审人员——作出审批意见
审批时限:个人:1个工作日
单位:10个工作日(成批件和疑难件除外)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按件收取,每件550元。新建房产转移登记费暂停收取。
交易手续费:①存量房: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5元/平方米。
②新建商品房:住宅暂停收取;非住宅2.5元/平方米。
办理地址:石家庄房屋登记交易中心 转移登记一科 87877287
办理时间:6月-9月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14:30-17:30
其他月份: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2:00 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