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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区中山街道保障房申请指南

  石家庄桥西区保障房申请流程公/廉租房

  *申请条件:

  公租保障范围的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市区居住证;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另外,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

  *办理材料:

  办理公租房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原、复印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新就业大中专学生需毕业证、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外来务工需单位前一年内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证明、18周岁以上孩子在校的需提供在校证明、申请人两张一寸照片等。

  办理廉租房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原、复印件)

  申请人本市区户籍满三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双方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已故的开证明)、住房证明(租赁合同及备案)、连续12个月工资收入证明、(残疾证)、父母房产、申请人两张照片等。

  规范申报资料

  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填写《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户籍(居住)证明:申请人户口薄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复印件(矿、藁、栾、正定新区不用暂住证)。

  3、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情况证明。

  4、收入证明:户籍在市区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5、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6、养老保险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自申请之日前上一年内连续6个月单位交的养老保险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无需提供。

  办理廉租房需提供的主要资料(原、复印件)

  申请人本市区户籍满三年、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双方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父母已故的开证明)、住房证明(租赁合同及备案)、连续12个月工资收入证明、(残疾证)、父母房产、申请人两张照片等。

  *办理流程:

  备齐以上资料原复印件及申请人照片2张每月1—10号到所在居委会/省人才办理申请,待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后录入系统,申请完毕。

  复核、核查、调档、摇号、配租资格取消等工作等区通知,随时进行,逐级传达,由居委会通知本人。

  受理部门:中山街道

  *办理地点:

  中山街道办事处40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上午9点至12点

  下午1点至5点

  *联系电话: 8627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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