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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幼儿园报名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幼儿证件照,要求近期免冠、正面、2寸、jpg文件格式电子版证件照片大小在100kb-300kb之间,手机照片或生活照不予采用;

  2.户口本,原件,包括《户主页》(首页)、幼儿及相关人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3.幼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全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其他材料

  1.省级党政机关(含全额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个人卡(请自行前往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提前办理)。

  2.省级党政机关(含全额事业单位)三代人员,在职人员须提供《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个人卡,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审批表》;与幼儿涉及三代关系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能够证明幼儿、幼儿父母、幼儿祖辈三方直系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祖辈的《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幼儿预防接种本》等。

  3.现役军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公函。

  4.烈士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5.博士后政策照顾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以扫描件或者手机拍照jpg图片格式上传。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登记,并在申请期内及时查看审核结果,确保成功申报。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任何信息填报。

  另外,原省五幼、省十幼已搬迁新址,省五幼迁往新华区市庄路与电大街交口东南角林荫大院内,省十幼迁往新华区天翼路19号尚水苑北院内,请家长注意地址变化,正确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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