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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社保卡的申领

  认真阅读《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上的填表说明,申领人必须按照要求核对、更正和补充个人基本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以及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更正信息时,必须在“资料更正栏”填写,同时须注意以下说明:

  1、姓名:填写与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一致的姓名;若更正姓名,单位负责人必须审核申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身份证号:填写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18位“公民身份号码”,末尾是字母“X”的,一律用大写字母;申领人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临时身份证无效。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人员,可通过查看本人户口簿或向户籍所在派出所查询18位号码,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出生日期:要求与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日期一致;若不一致,根据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要求,应当以个人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位专管员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原件。

  4、民族:填写与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一致的民族。

  5、联系电话:填写相对固定、长期使用的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前添加区号,如石家庄地区写“0311-”。

  6、通讯地址:填写“能够通过邮寄方式方便找到申领人的地址”,按二代居民身份证住址格式详细填写。

  7、邮政编码:填写“通讯地址”所对应的邮编。

  8、特殊人群标志编码:A离退休人员;B失业人员;C伤残人员;D低保人员,只填写编码字母。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位专管员负责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9、户籍所在区县:填写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所属区县,如石家庄市桥东区,禁止填写“×××派出所”等类似内容。

  10、养老保险手册号:按申领人养老本的手册号如实填写。

  11、照片:粘贴符合要求的照片,粘贴位置靠左上角。

  12、申领人签名:在确保以上信息填写无误后,申领人签名必须用碳素笔签写姓名和日期。字迹要求清晰可辨认;签署的日期不得早于申领表打印日期,年份为4位。

  13、审核人:可以使用本人印章,也可以手写签名。

  14、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的印章均有效,除此之外的印章无效。

  15、SID号:不需要申领人填写。

  因采集错误信息致使社保卡报废的,重新制卡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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