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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1、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职工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及在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的,转入单位应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企业职工参保登记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资料,到在职职工管理处办理转入职工参保新增手续。

  (2)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历年缴费明细表;

  ②职工调动通知单(调令或调函);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

  ④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为转入职工办理参保新增手续后,携带上述证件资料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职工在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出或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出以及转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转出单位携带《中断(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报告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片》、《职工劳动手册》等证件资料,到在职职工管理处办理在职减少手续。

  (2)转出单位如有欠费,应到基金管理处办理补缴手续。由基金管理处开具《石家庄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单位持补缴通知单到市地税局缴费。补缴后单位将缴费凭证报基金管理处,基金管理处登记个人帐户。而后,单位再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办理转出手续。不补缴欠费的,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3)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个人帐户对帐单;

  ②社会保险卡片;

  ③职工劳动手册;

  ④职工调动通知单(调令或调函);

  ⑤调入单位参保机构名称和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⑥转往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按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还需提供省人才市场的《回执》、市机关事业社保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

  (4)转出单位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资料,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打印《石家庄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两联,第一联送交基金管理处作为转移个人帐户基金的付款凭证,第二联由调出职工转交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石家庄养老保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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