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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申报材料

  。

  三、服务流程

  中国留学网注册及在线申请→在线支付认证费用→到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业务窗口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在线查询认证进程→领取认证结果。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整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评估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不含邮寄),认证评估时间自初审通过之日起,至认证结果制作完成之日止。如果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认证时间可能需相应延长。

  收费标准

  标准:每项收取300元服务费。

  咨询方式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办公楼东辅楼一层104室

  联系电话:0311-66005507

  承办机构

  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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