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石家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
此次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和对象为2017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 500元(河北工业大学属省内院校),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建档立卡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2O17年春季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并考入普通高校的学生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申请流程:
1.学校由教育处、高三年级主任及各班班主任成立评审小组。
2.学生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到教育处领取填写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后填写。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于8月15日前交到教育处。(如有变动,不再另行通知,可通过学校网站查看具体时间。)
填表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一栏为公示后由学校填写盖章,学生不用填写。
3.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和家庭实际经济情况进行评审,结合我校分配的资金总数确定受助名单,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相关学生,并于7日内按规定资助标准发放。
4.通知受助学生到校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名单表》,并领取资助金。5.学校将学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资金签收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