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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留学回国就业报到、落户办理指南

  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就业报到、落户(代理)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请参考《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明信》流程。

  二、申报材料

  递交的申请材料视就业落户城市而定。具体详见:中国留学网官网就业落户(在京就业落户、北京外就业落户、中外合作办学就业报到)所需材料清单。

  三、服务流程

  学历认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个人注册,按要求准备材料在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业务窗口现场办理→领取《就业报到证》、《落户介绍信》,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无;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左右(不含邮寄)。

  收费标准

  标准:就业落户业务收取100元服务费。

  咨询方式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办公楼东辅楼一层104室

  联系电话:0311-66005507

  承办机构

  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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