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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证(G)办理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备案人员、军人须按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

受理(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制证(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发证(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人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以及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点。

注:所有出入境管理支队时间均为8:30---12:00;13:30--17:30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80元/ 本;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次;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次;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次;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次;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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